怎么判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-生活频道

怎么判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

2024-01-10

劳动与劳务关系从合同性质、主体资格、关系产生依据、行政隶属、稳定性等几个方面判定。二者除以上这些方面存在区别之外,在待遇与报酬、保险福利等方面也都存在明显区别。

判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主要依据和区别:

1.合同性质: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,具有较强的人身依附性,在劳动过程中需接受用人单位的指挥、管理。劳务合同是一种以劳务关系为内容的协议,双方之间的关系更多是基于交易和服务的独立个体之间的关系。

2.关系产生依据:劳动合同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,劳务关系则是双方约定而产生。

3.主体资格:劳动合同关系中的主体一方只能是法人或组织,另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;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、组织、公民。

4.行政隶属关系:劳动合同中,劳动者要接受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,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,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规章制度劳动者都必须遵守。劳务关系中则不存在这样的行政隶属关系。

5.关系稳定性:劳动合同中劳动者有长期、持续、稳定地在用工单位工作的主观意图,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也是以劳动者长期为单位提供劳动为目的。劳务合同相对稳定性较差。

6.工作内容与报酬:在劳动合同中,劳动者的工作内容是用人单位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,报酬由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。在劳务关系中,工作内容更多是基于双方约定的服务项目,报酬也更多是基于市场价格或双方协商确定。

7.保险福利:在劳动关系中,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工伤、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生育等社会保险。在劳务关系中,除非双方另有约定,否则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保险的义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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